北方法学编辑部

 本站首页 | 刊物介绍 | 投稿指南 | 征订服务 | 期刊目录 | 最新目录 | 编辑部信息 | 学界动态 | 本刊动态 | 编读往来 | 联系我们 
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最新目录>>正文

论民法中的法理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黄茂荣
2018-07-11 15:59   审核人:

摘要:法理是法律据以建构或所取向之价值,从价值或功能的实质角度而言,法律概念常常负荷根本性或一般性的价值。法理存在于法律明文、存在于法律基础、存在于法律上面。从法理具体化下来的内容主要有平等原则、立法意旨、法理念、事务之性质——事理。法理之现代内容由公平扩展至效率与和谐,《民法总则》第1条关于立法目的以“和谐”概括社会主义之最终价值,扼要地将社会“和谐”与法律“公平”、经济“效率”相对应,充实现代法理的价值内容,以之为目标,逐步在实践中予以具体化成为现行实证的价值与内容。

关闭窗口
· ?部门法专论?
· 论民法中的法理…………………...
· 知识产权“入典”的思考………...
· 股权的利益结构及其分离实现机...
· 论涉医犯罪的刑事法规制………...
· 民事诉讼中止事由的制度调整…...
· ?理论法前沿?
· 风险规制公众参与模式的反思与...

bet365提现多久到账